×
律师云学院
×
南昌律协公众号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南昌市律师协会、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资源库的通知
时间:2018-07-24

 

 

南昌市律师协会 

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

 

 

 

 

南昌市律师协会、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资源库的通知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9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省级法律援助资源库的通知》(赣司法援字20185号),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市律协和市法援中心将统筹律师资源,面向南昌市直律师事务所招募志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建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志愿律师事务所

1.遵守法律法规、律师行业管理规定,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2.根据法律援助值班咨询以及案件办理工作需要,律师事务所成立应至少满三年,执业律师一般应不少于10人;

3.通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查考核;

4.推荐不少于5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加入资源库成为志愿律师,其中至少推荐1名执业五年以上,擅长办理刑事、民事或行政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律师;

5.律师事务所曾参与过法律援助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志愿律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4.经江西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连续执业三年及以上,有专业特长的律师可考虑优先录用。

二、招募程序

(一)申请推荐

志愿律师事务所:采取自愿申请,或由市律师协会推荐。申请或推荐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提供律所的执业许可证、年检资料,有关材料真实性由南昌市律师协会审定。

志愿律师:采取个人申请,或由南昌市直律师事务所从本所律师队伍中推荐。申请或推荐的律师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个人执业证、职称证、荣誉证等有关证书复印件,有关材料真实性由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审定。

(二)审核

申请或推荐加入资源库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请于8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报南昌市律师协会。南昌市律师协会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审核确定,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资源库的入选名单。

(三)公示

入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将在市律协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资源库使用

(一)志愿律师事务所

1.接受指派承办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咨询值班,参加各类法律援助活动;

2.指定资深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行管理、指导,建立案件办理质量内控机制,严格办理流程,审核办理材料,统一档案管理;

(二)志愿律师

1.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或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援助咨询值班以及其他法律援助活动;

2.遵守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则,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3.按规定认真、准确、及时填报法律援助智能管理系统案件承办信息;

4.按要求提供结案材料并整理、归档相关案卷;

5.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

(三)专家律师

在志愿律师中挑选热心法律援助事业、执业10年以上、有行业影响力的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团。

1.参与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与讨论;

2.参与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3.参与法律援助相关课题调研论证、研究等工作。

四、资源库管理

(一)日常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资源库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资源库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资源库进行更新;统筹安排入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及参与咨询值班、公益活动,对入库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一般进行轮派,同时结合律师资质、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和案件需要等因素指定承办案件律师;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评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及咨询值班补贴。

(二)工作纪律。入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合理安排时间,保质保量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咨询值班等工作;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存在收取费用、懈怠履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等行为,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停止指派,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向市律师协会核实入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方面的相关信息,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志愿律师事务所和志愿律师,从资源库中予以删除。

(三)培训指导。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入库律师的业务指导,通过开展业务讲座、论坛、沙龙、实证研究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与研究,不断提高入库律师的辩护技能及办案质量;对入库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定期对其进行业务考核评价,确保入库律师政治业务素质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四)考核激励。市局和市律协在各类评先评优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律师事务所和志愿律师予以优先考虑,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典型事迹宣传,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和法律援助成效,树立广大律师的良好形象。

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廖悦辰,电话:86810148

南昌市律师协会联系人:简宇帆,电话:86814698 邮箱:503945283@qq.com

附件:1.市级法律援助资源库志愿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2.市级法律援助资源库志愿律师事务所信息汇总表

   3.市级法律援助资源库志愿律师报名表

   4.市级法律援助资源库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

 

 

                  南昌市律师协会、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8720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律师协会、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资源库的通知

Copyright © 南昌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66号华兴文化广场2号楼8楼 邮编:330000 联系电话:0791-86814698 联系人:陈荣师 技术支持:鼎峰互动